一、臨時身份證多久可以拿到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》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、換領、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,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(guī)定及時辦理,并在收到申請后的三日內(nèi)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(fā)給申領人。
二、如何申領暫時居民身份證:
1、暫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目標為:公民在處理申領、換領、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等候期間,急需運用居民身份證的。
2、由自己帶著戶口簿和《居民身份證收取憑據(jù)》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請求處理暫時身份證。
3、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《暫時居民身份證申領掛號表》。
4、申領人在《暫時居民身份證申領掛號表》上簽字承認,交納證件工本費,收取《暫時居民身份證收取憑據(jù)》和收費收據(jù)。
5、3天后自己帶著《暫時居民身份證收取憑據(jù)》到指定地址收取證件。
6、申領人收取居民身份證時,需將曾經(jīng)申領的法換領居民身份證前,在其有用期內(nèi),持續(xù)有用。換領居民身份證的具體辦法,由國務院規(guī)則。
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臨時身份證多久可以拿到的相關內(nèi)容,希望能幫助到大家。